首 页
|
学校介绍
|
新闻公告
|
机构设置
|
招生
|
就业
|
政务公开
|
迎评促建
|
教学科研
|
学生处团委
|
后勤服务
|
组织人事
|
系部建设
|
继续教育
文章标题:
《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基础建设管理规定》
作者或出处:
后勤处
阅读次数:
706
发表日期:
2008-5-7
具体内容:
《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基础建设管理规定》
1.根据国家规定要求,学院所有的基建项目一律实行招投标管理。投资50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,上报市招标办公室统一登报公开招标;5万到50万元的基建项目,由学院组织招标;5万元以下的基建项目由后勤处组织招标。工程造价由会计师事物所审定后报学院领导审批。
2.学院的基础建设工作由后勤处具体负责管理,并参与组织工程和监理的招标工作,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。
3.根据学院发展建设的规划,负责校园总体建设规范并组织实施。
4.做好校园的勘察设计工作,校园建设的可行性调研,为学校决策提供相关的依据和建议。
5.负责具体办理校园建设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项手续。
6.负责工程管理、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、保修和各项服务工作。
7.负责校园综合维修工作。
版权所有
版权所有 © 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 联系地址: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地质路386号
管理员信箱:
lys10@163.com
您是第
676642
位访问者